过的男人都不一样,没有利用,只有真心对她好,是陌生人之间最为可贵的善良,让她即便不喜欢这里,也有了她不舍得的人。
裘绪给了她一个紧紧的拥抱,终究最后放开了她,沙哑说道:“谭歌,回去吧。”
谭歌还是离开了。
她坐上飞机,看着舷窗外不断上升的高空,俯瞰下方的土地,渐渐化成一个点,难以看的仔细。
回到C市,她再次回归了曾经的生活。她个人感觉还留在那个大雪山里,内心久久无法平息波动。
大山里面的雪终究落不到繁华的都市,就像纸醉金迷的生活从来不是为一个人所拥有。
谭歌辞去了原来的工作,其实她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些什么,只是缺少一剂催化剂,而雪山之行就是这个催化剂。
细细回想着这些年来她所经历的,白驹过隙,苍茫的岁月早已幻化为飘散的铂金,不再重现。
谭歌原本家境不是很好,出生在一个三线的小城市,最为期盼的不过就是考上一所重点大学,到一线城市找到一份工作,周而复始,一辈子都在为金钱奔波,如果这样,最后结果都是为了钱,何不换种方式呢?
她考上C市的一所重点大学,毕业后找到当地一家私企,在HR兢兢业业,唯一出格的便是和老板的儿子来了一场风花雪月的爱恋。谭歌长相本就不错,她从小不是特别好看,随着年岁渐长,她的美丽就愈发凸显。虽然她的学历在众多同事中并不出类拔萃,但好在她肯吃苦,还会讲话,赢得众多同事的喜爱。
遇见司逸涵的那天,谭歌手头上正好有一项棘手的任务,直到做到快凌晨一点才结束。盯着早已漆黑的夜空,谭歌有些疲惫地从公司大楼里走出来,背着包,手里拿着手机看了一眼手机,有些乏力地重重呼出一口闷气。视线有些迷糊,没有看得清前方的路,迎面撞进一个人的怀里,反应过来,谭歌往后退了几步,嘴里念着道歉,打算从此人身旁走过。就在谭歌路过之时,她的手腕被一把拉住,温热的触感点点攀升,传来酥麻